每日經濟新聞 2025-10-09 09:45:24
每經編輯|段煉
有記者問:我們注意到,商務部于10月9日上午發(fā)布兩項關于加強稀土相關物項出口管制的公告。能否請發(fā)言人介紹相關情況?
答:關于2025年第61號公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10月9日,經中國國務院批準,商務部發(fā)布2025年第61號公告,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實施出口管制。
稀土相關物項具有軍民兩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今年4月,中國政府對中國組織和個人出口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有關稀土技術也早在2001年就列入了《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境外組織和個人將原產中國的稀土管制物項直接或者加工后再轉移、提供給有關組織和個人,直接或間接用于軍事等敏感領域,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潛在威脅,對國際和平穩(wěn)定造成不利影響,也有損防擴散國際努力。為此,中國政府依法對含有中國成分的部分境外稀土相關物項實施管制,目的是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中國作為一個負責任大國,對相關物項實施管制,體現(xiàn)了堅定維護世界和平和地區(qū)穩(wěn)定、積極參與防擴散國際努力的一貫立場。中方愿通過多雙邊出口管制對話機制,與各方加強溝通合作,促進合規(guī)貿易,保障全球產業(yè)鏈供應鏈安全穩(wěn)定。需要說明的是,此次納入管制的物項范圍有限,同時將采取多種許可便利措施。對于符合相關規(guī)定的,中國政府將予以許可;對于最終用途為緊急醫(yī)療、應對公共衛(wèi)生突發(fā)事件、自然災害救助等人道主義救援的出口,將豁免申請許可。此外,考慮到各利益相關方履行既有商業(yè)合同及滿足合規(guī)要求等實際需要,本政策設置了合理的過渡期。
關于2025年第62號公告,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兩用物項出口管制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10月9日,經中國國務院批準,商務部發(fā)布2025年第62號公告,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
稀土相關物項具有軍民兩用屬性,對其實施出口管制是國際通行做法。今年4月,中國政府對部分稀土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有關稀土技術早在2001年已經列入《中國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術目錄》。相關出口需遵守法律程序要求。
今年以來,國家出口管制工作協(xié)調機制辦公室組織開展打擊戰(zhàn)略礦產走私出口專項行動,取得積極成效。同時,有關部門也發(fā)現(xiàn)部分境外組織和個人從中國非法獲取稀土技術,生產稀土相關物項并提供給軍事等敏感領域用戶或者用于軍事等敏感領域用途,對中國國家安全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或潛在威脅,對國際和平穩(wěn)定造成不利影響。為防范相關風險,中國政府經審慎評估后,決定對稀土相關技術實施出口管制,同時對中國組織和個人從事相關活動作出明確規(guī)定,以更好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更好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同時也保障全球稀土產業(yè)鏈供應鏈安全穩(wěn)定。
編輯|段煉 杜波
校對|陳柯名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商務部網(wǎng)站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